2016年11月23日 尚佰教育 http://www.coeur-de-bois.com/ 來源:廣東省教師招聘網
悲劇(Tragedy)形成于公元前5實際,原義是“山羊之歌”,是在祭祀酒神的過程中,數十個身披羊皮、假扮成酒神侍者的合唱隊員,圍繞著阿夫洛斯管吹奏著載歌載舞,后逐漸引入演員和宣敘調,發展而成一種包含合唱、獨唱、朗誦、對白、器樂伴奏在內的音樂、戲劇、舞蹈相結合的綜合藝術形式。
悲劇代表人物:埃斯庫羅斯——《普羅米修斯》
索福克勒斯——《俄狄普斯王》《安提戈涅》
歐里庇德斯——《美狄亞》《特洛伊婦女》
弦樂器代表:里拉琴
管樂器代表:阿夫洛斯管
古希臘音樂主要是單聲部音樂,一般音域不寬、適合傳唱,有自然音類型以及自然音與各種變化音(半音或小于半音)混合的旋律風格,音樂同舞蹈、詩歌緊密結合,歌唱時可以有樂器伴奏,用字母記譜,歌詞往往是當時重要詩篇,節奏較復雜,即興性強。
中世紀音樂的發展可分為三個階段:公元5-10世紀,格里高利圣詠時期;公元11-13世紀,復調音樂時期,同時世俗音樂也有了一定發展;公元14-15世紀,“新藝術”時期。
1、格里高利圣詠時期
格里高利圣詠是指公元6世紀末,羅馬教皇格里高利一世對教誨歌調加以搜集、整理,廣泛吸收古代東方音調、古希臘音樂及地方民間音樂的因素創編的教堂歌調,是基督教舉行日課和彌撒時所用的音樂,內容選自圣經,唱詞為拉丁文,體現了中世紀刻板嚴格的精神。
基本特征:基本功能服從宗教禮拜活動;無伴奏、純男聲歌唱,單聲部音樂形式,拉丁文歌詞;即興式而無明顯節拍,建立在自然音階基礎上;旋律音調平緩,整個音域較窄。
歌唱方式:獨唱、齊唱、交替歌唱、應答歌唱
在禮拜儀式中的運用:日課和彌撒。
2、復調時期音樂
(1)奧爾加農。產生于公元9世紀,西方最早的復調音樂,是以格里高利圣詠為固定調,在它的上方或下方加上一個平行四度或五度的聲部,從而構成的二聲部音樂,也叫平行奧爾加農。
(2)迪斯康特。是在12世紀、13世紀初興起一種新的復調形式,固定聲部和對位聲部以反向進行為主,采用不同的節奏,兩個聲部是“點對點”“音對音”的關系,樂曲整體結構顯示出分句特征。
(3)經文歌。將上聲部無歌詞的克拉蘇拉添加歌詞,變成了13世紀的經文歌。通常為三聲部,最低聲部是定旋律聲部,一般采自圣詠,用拉丁文演唱緩慢的的長音符,上方兩個聲部開始是拉丁文,后填入了法語歌詞,形成經文歌特有的“復歌詞”現象。經文歌逐漸從禮拜活動中分離出去,在世俗社會上流傳開來,在非禮拜活動中歌唱時,低聲部的圣詠常常改用樂器演奏。
3、新藝術時期
音樂史上通常把1300—1450年這一百五十年間,成為“新藝術”時期。“新藝術”時期主要在法國和意大利等國家展開。
法國新藝術時期:主要代表人物是馬肖。馬肖是法國新藝術時期一位重要的代表人物,是西方音樂史上第一位作品保存最為完整的音樂家,也是中世紀晚期法國音樂的集大成者。他的創作主要體現在經文歌、彌撒曲、世俗歌曲三方面。
意大利新藝術時期:主要代表人物是蘭迪尼,他是14世紀意大利最有影響力的盲人音樂家,創有著名的“蘭迪尼終止式”即一種旋律格式,也被人稱為si—la—do終止式。這一時期的音樂體裁主要有牧歌、獵歌和敘事歌。
中世紀世俗音樂包括:法國“游吟詩人”、德國“戀詩歌手”、西歐“流浪藝人”、意大利“方言歌曲”。其中最主要的是法國“游吟詩人”
法國游吟詩人最早出現于11世紀的法國南部地區,13世紀初,由于戰爭原因,中心轉向了北方。群體的構成包括宮廷貴族和騎士階層,還有許多有才華的下層詩人音樂家。游吟詩人不僅創作詩歌、譜寫曲調,還演唱。
音樂內容:游吟詩人的歌曲以愛情為主,其中“宮廷之戀”的體裁最為流行,這是騎士文化的一種體現。
音樂風格:游吟詩人的歌曲大多是單聲部的,即興彈唱時常加上伴奏。南方歌曲分局不明確,旋律優美細膩,節奏比較復雜自由;而北方歌曲則更為樸實直率,與民歌接近,旋律輪廓分明規整。
中世紀時期的樂器較古希臘、古羅馬時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從使用場合和功能上看,可以分為兩類:宗教音樂中的樂器與世俗音樂中的樂器。
1、宗教音樂中使用的樂器:
主要是管風琴。分為大、中、小等型號。大型管風琴能發出宏大的聲音,產生威嚴和恢弘的氣勢,因此收到了教會的偏愛。
2、世俗音樂使用的樂器:
(1)弦樂器:包括撥弦、擊弦和弓弦樂器等。主要有從羅馬繼承下來里拉、豎琴、西班牙傳入的琉特琴、索爾特里琴。此外,還有一種被稱為“維埃爾”的提琴類樂器,它是文藝復興時期維奧爾琴和現代小提琴的前身。
(2)管樂器:主要有橫笛、豎笛、肖姆管和短號等。在管樂器中流行最廣的是短號,她多為木質,能演奏半音階。
文藝復興一詞的原意“再生”。反映了15、16世紀的思想家對中世紀的否定和對古代文化的崇尚,認為文藝復興是古希臘、古羅馬文化的復活。西方音樂始終,文藝復興時間一般指1430-1600年這段歷史時期。
這一時期音樂的總體特點:提倡用母語進行歌曲創作。各國各民族開始注重自身音樂風格的建立;強調音樂與歌詞的聯系,出現“詞語描繪”的創作手法;開始追求聽覺的舒適與愉悅,避免不協和音程的出現。注意將協和音程放在強拍位置;出現獨立器樂曲,拓展了創作的空間。
1、英國音樂。文藝復興早期的音樂,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英國音樂的影響。開拓者是約翰·鄧斯泰布爾,開創了一種“泛協和”風格,即以三和弦為主體,不協和音為非結構性的裝飾。
2、尼德蘭樂派。指15世紀以尼德蘭為中心,廣泛吸收英、法、德、意各國藝術成就的基礎上,建立和發展起來的本民族的音樂文化,其創作以世俗性題材為主。包括勃艮第樂派和法-弗蘭德樂派。
(1)勃艮第樂派。創作特點:創作體裁主要有彌撒曲、圣母頌歌、經文歌和世俗尚松等;旋律和節奏的發展集中在高聲部;旋律進行常以三度音成為主;常用的終止式仍是14世紀所用的終止式以及“蘭迪尼終止式”;樂曲的各聲部常用和弦法處理,假低音的技巧常被采用。代表人物:迪費、班舒瓦。
(2)法-弗蘭德樂派。創作特點:宗教作品題材主要是彌撒曲和經文歌;世俗體裁如法國尚松、德國利得、意大利牧歌;附帶哦各聲部具有相等重要性;和聲功能簡單、音響豐滿、節奏流暢;正格與變格終止取代“假低音”技巧和蘭迪尼終止式;作品中交替使用和弦式風格和對位處理。三個階段:①奧克岡、比斯努瓦;②若斯坎、奧布雷赫特、伊薩克;③拉索無伴奏合唱《回聲》
3、威尼斯樂派。創始人:維拉爾特。他創造了兩租合唱隊對唱的“復合唱”彌撒形式,充分發揮兩架管風琴的作用,與人聲構成色彩對比。
宗教改革是16世紀歐洲教會的一場重要的變革運動。1517年發生的德國新教改革,結果使歐洲北部許多國家脫離了羅馬天主教會。與新教改革相對應的是大約于1560年達到高峰的羅馬天主教會自身的改革運動(也被稱為反宗教改革運動)。由于新舊雙方在改革中都十分重視教儀音樂的作用,提出了不同的音樂主張,因而這一宗教改革運動也影響了歐洲音樂的發展。
改革運動的領袖是馬丁·路德。宗教改革運動改變了羅馬教誨長期統一的禮拜儀式、宗教音樂和教會語言等諸多方面。新教音樂與以往天主教音樂的不同,主要反映在用母語唱圣歌上,這些圣歌在不同的國家被冠以不同的名稱:在德國被稱為眾贊歌,在法國和瑞士被稱為格律詩篇,在英國則被稱為禮拜樂和贊美歌。
宗教改革的意義:打破了教會對音樂的壟斷,推動了廣大民眾的反封建斗爭,沉重打擊了天主教會和封建勢力,擺脫了羅馬教廷的桎枯,建立促進民族復興的本國教會。
16世紀在聲樂體裁豐富起來的同時,器樂音樂也逐漸增多,并開始獨立發展。
1、世俗性聲樂體裁:
(1)意大利牧歌。
意大利16世紀的牧歌是文藝復興時期的一種重要的世俗音樂體裁,它是以較高水準的詩歌為詞譜寫的復調歌曲。意大利16世紀牧歌與14世紀的牧歌雖然名稱相同,但在音樂體裁風格上它們沒有什么直接的聯系。
特點:篇幅較大,音樂優美抒情,詩的內容常常是寫愛情的,有時帶些田園風味或傷感的色彩。一般是由三四個聲部構成的合唱曲,但織體清晰,更富于和聲性。
(2)法國尚松。
16世紀20年代發展起來的法國尚松與意大利牧歌一樣,是備受作曲家關注的世俗歌曲體裁,它改變了以往15世紀時沿著弗蘭德斯風格發展的方式,呈現出一種在詞曲上具有典型法國民族風格的聲樂作品。
特點:旋律輕快優美,節奏強烈,多表現生活中愛情一面,法語生動的模仿和對情景的描繪,使其描摹的對象顯得惟妙惟肖。
2、樂器及器樂的發展
(1)樂器
文藝復興時期的樂器發展日漸完善,當時常用的樂器大致分為三大類,即弦樂器、管樂器、鍵盤樂器。
弦樂器:彈撥樂器—琉特琴族是當時最流行的樂器,它可作為獨奏樂器或伴奏樂器;弓弦樂器—古提琴家族的維奧爾琴。
管樂器:此時最常見的管樂器有短號、小號、笛、雙簧管和低音管等。
鍵盤樂器:這時的鍵盤樂器有管風琴、古鋼琴、大鍵琴等。其中管風琴在教堂音樂中運用得較為普遍。
(2)器樂體裁
技巧性的器樂體裁:幻想曲、前奏曲、托卡塔。這三種體裁都具有即興風格,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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