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2日 尚佰教育 http://www.coeur-de-bois.com/ 來源:廣東省教師招聘網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公辦普通中小學教師(面向畢業生)455名和中職學校專業課教師40名,具體招聘崗位見附件《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17年公辦普通中小學校教師(面向畢業生)和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表》,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公辦普通中小學校教師(面向畢業生)崗位招聘對象為畢業生,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招聘對象為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的定義:
1、畢業生是指國家普通高考統招計劃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畢業,或2016年畢業仍符合改派遣條件,或2015年畢業并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仍在有效期內的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
2、社會人員是指除畢業生外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且須具備初級及以上職稱。其中,東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師是指2009年通過東莞市統一組織的選招聘用合同制教師學科考試,與我市公辦學校簽訂《東莞市公辦中小學聘用合同制教師合同書》,現仍在我市公辦中小學教學崗位上的教師。東莞市公辦在編教職員不在本次招聘范圍。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報考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二)報考條件
1.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4)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條件;
2. 其他條件
(1)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具有教育系列高級職稱或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教師,以及我市聘用合同制教師,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到報考月份。應屆畢業生不設年齡限制。
(2)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相符。報考者所學的本科或以上學歷層次對應的專業與崗位表要求的專業相符(具體可參考《東莞市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教職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或所持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與崗位表要求的專業相符;取得兩個本科及以上專業畢業的,或持有兩個及以上中級職稱的,均可選擇其中一個專業類別報考,但學位類別不能作為專業類別報考;東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師專業對口條件可放寬到中等師范學校專業與招聘專業相符。低學歷學位專業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學位的崗位,高學歷學位專業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學位的崗位。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含海外學歷學位)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相近但又未列入崗位要求范圍,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報考系統中勾選相近專業欄,然后直接填寫畢業專業(須與畢業證書一致)進行報考,由招聘單位和市教育局人工審核后認定為相近專業的可通過報考。
(3)教師資格證要求。2017屆師范畢業生須具備:①教師資格類別認定需要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他符合報考資格的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須取得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或取得以下證書:①《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學考試教育學(一)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③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成績。所有被錄用聘任的考生,均須在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4)各崗位學歷、職稱資格條件和其他條件要求具體見附件《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17年公辦普通中小學校教師(面向畢業生)和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聘人員可適當放寬學歷學位條件:
①獲特級教師榮譽稱號;
②近五年獲地級市以上名校長、名教師、優秀校長、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教壇新秀榮譽稱號;
③近五年被評為地級市以上學科帶頭人;
④獲東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榮譽稱號;
⑤我市聘用合同制教師。
(5)省外取得的職稱須符合廣東省省外來粵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有關規定,否則視同無效,詳見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辦事大廳—職稱申辦。
三、招聘程序
公辦普通中小學校教師(面向畢業生)崗位招聘程序為:報考(網上+現場)——資格復審、招聘單位面試——統一筆試——統一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
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招聘程序為:報考(網上+現場)——資格復審、招聘單位面試——統一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
(一)報考。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考方式為網上報考+現場報考。
網上報考時間為:2016年11月14日—16日。網上報考方式為:考生登錄東莞市教育局招聘管理系統(http://jszp.dgjy.net/dg/studentApplyInfo/index)進行報考,招聘單位須在2016年11月21日前完成網上報考考生的資料審核工作,擇優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并通知入圍面試考生到現場報考點進行資格復審。
現場報考時間為:2016年11月24日9:00—17:30;地點設在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行政樓A座南面廣場(學生就業指導中心辦公室前面)。現場報考方式為:考生現場提交紙質材料進行報考,并必須于2016年11月22日—24日(當天24點前)登錄東莞市教育局招聘管理系統(http://jszp.dgjy.net/dg/studentApplyInfo/index)填報基本信息和申報崗位才能完成報考。原網上報考未能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可以繼續進行現場報考并重新在網上申請崗位。
(二)資格審核。網上報考并確認入圍招聘單位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于現場報考期間提交紙質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現場報考的考生亦須提交紙質資料審核。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
現場復審和報考提交紙質材料如下:
1、內地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現場審核后退回)和復印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方面的復印件。2017屆師范畢業生須提供:①教師資格類別認定需要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他符合報考資格的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須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或以下證書:①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學考試教育學(一)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③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成績。
4、非東莞戶籍社會人員具有教育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須提供相關職稱證書復印件。
5、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6、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復印件;非公職人員人事關系掛靠在人力資源部門的須出具人事關系證明材料;國有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公職人員,含人事關系仍掛靠在原單位的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東莞市內民辦教育機構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內的人員報考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證明須由校長或法人代表簽署;東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師報考須提供與公辦學校簽訂的《東莞市公辦中小學聘用合同制教師合同書》和在職證明。
7、社會人員報考須提供初級及以上職稱;
8、個人學習和工作情況總結(公職人員須在當中寫明現職單位,包括人事關系仍在原單位的)。
(三)考試。公辦普通中小學校教師(面向畢業生)崗位考試分為招聘單位面試、統一筆試和統一考核;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考試分為招聘單位面試和統一考核。統一筆試和統一考核由市教育局負責;招聘單位面試環節由直屬學校和鎮(街)教育主管部門負責,面試形式不限,成績不計入總分。招聘公辦普通中小學校教師(面向畢業生)崗位總成績=統一筆試成績×30%+統一考核成績×70%;招聘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總成績=統一考核成績。統一筆試和統一考核實行百分制,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統一筆試成績須≥60分,統一考核達標成績須≥80分,否則成績均不計入總分。
1、招聘單位面試。面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內容和形式由招聘單位自定。面試時間為2016年11月26日—27日,面試地點:報考普通公辦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地點設在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具體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報考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面試地點以學校通知為準。面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面試結束后,考生需在考場指定候分室候分,面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考生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應由考場總負責人和監督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
招聘單位面試環節不設統一達標分數線。招聘單位根據面試情況,在符合崗位要求人員中按崗位數的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推薦人員進入統一筆試環節;面試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招聘單位可放棄推薦人員進入筆試和考核環節,招聘單位須相應取消或減少招聘崗位。
2、統一筆試。統一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12月3日上午9:30—11:30,考場安排見考試通知單,統一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中學類學科命題范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與法規占35%,各學科高等教育階段專業知識占15%,各學科專業基礎主干知識占35%(高中階段知識),各學科課程與教育學論知識占15%。小學類學科命題范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與法規占40%,各學科高等教育階段專業知識占10%,各學科專業基礎主干知識占50%(小學10%、初中30%、高中階段知識10%)。中小學類學科命題范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與法規占50%,各學科高等教育階段專業知識占10%,各學科專業基礎主干知識占40%(小學10%、初中30%、高中階段知識10%);其中,中小學信息技術學科命題方向以中學類為主。
本次招聘統一筆試不指定教材,不委托輔導機構。統一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百分制),不達分數線的成績不計算入總成績。本次統一筆試設查分環節,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可申請查分(申請表見附件)。
3、統一考核。
普通科(含中職專業科,音樂和美術除外)考核:上午參加考試的考生須于2016年12月4日上午7:30前到達指定備考室報到,下午參加考試的考生須于2016年12月4日12:45前到達指定備考室報到,遲到者取消考試資格。考試現場提供片段教學課題,考生提前約45分鐘備課,考試時間為15分鐘,其中10分鐘為片段教學,5分鐘為考官提問。
音樂科考核:上午參加考試的考生須于2016年12月4日上午7:30前到達指定備考室報到,下午參加考試的考生須于2016年12月4日12:45前到達指定備考室報到,遲到者取消考試資格。考試現場提供片段教學課題,考生提前約45分鐘備課,考試時間為15分鐘,其中10分鐘為片段教學,5分鐘為才藝展示環節,考生根據報考崗位專業方向自定才藝展示內容,道具只提供鋼琴和簡易音響,其余須自帶。
美術科考核:考核內容分為上午考才藝展示環節和下午考片段教學環節。全部考生須于2016年12月4日上午7:30到達指定備考室報到,遲到者取消考試資格,考核內容為才藝展示環節,考試時間為8:30——11:00,考試內容為命題作品一幅和現場創作自定義作品一幅。全部考生下午參加片段教學環節考試,考生須于2016年12月4日12:45前到達指定備考室報到,遲到者取消考試資格,考核內容為片段教學,現場提供片段教學課題,考生提前約45分鐘備課,考試時間為10分鐘。
音樂(美術)學科考核成績=個人才藝展示成績占40%+試講成績占60%。
統一考核分學科進行,具體安排見考試通知單,其中片段教學環節考試范圍為中小學(中職)教材。考試結束后,考生需在考場指定候分室等候并領取簽名確認考試成績后方可離開,統一考核成績不達80分(百分制)的不予錄用。
分崗位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如出現2人以上考試總成績相同,則先按統一考核成績、后按統一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四)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五)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精神,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上交計劃生育證明材料、考察材料和聘用審核表。
(六)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和東莞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經市人力資源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受聘人員設六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工作能力、紀律要求和身體條件等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定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補錄
未能完成招聘任務的崗位,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在進入統一筆試和統一考核環節并分數達標人員(筆試60分及以上,考核80分及以上)中選拔,考生成績和排名不分先后,各單位自行組織報名和面試,確定名單后按程序報教育局審批。招聘單位也可不申請補錄。
四、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在人力資源局指導下進行,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單位成立招聘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各項工作。
五、其他事項
(一)擬聘人員被審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審查沒有結論的,暫緩聘用。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考生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要求報考,個人條件與報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應屆畢業生畢業時須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外的國民教育系列畢業生必須已取得畢業證才承認學歷(以畢業證書上印發日期為準)。
(四)非2017年7月之前的畢業生、肄業生、現役軍人和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均不能報考。
(五)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或學科考試等過程中作弊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近兩年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
6. 應聘、調動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 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不符合資格報考我市公辦教職員的其他人員。
(六)體檢不合格或者擬聘考生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空缺職位的,招聘單位可按成績順序申請依序遞補,也可以不申請遞補。
(七)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改卷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鎮(街)教育主管領導和直屬學校負責人需要申請回避的報教育局報備,其余人員需申請回避的按管理權限報備。
本公告的解釋權在教育局。具體報考疑問可咨詢報考單位(見招聘崗位表),東莞市教育局聯系電話:0769-23126003。
附件:
1. 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17年公辦普通中小學校教師(面向畢業生)和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表
3. 考生查分登記表
東莞市教育局